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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晟銘電子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減資事宜。
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第11款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8/05
2.減資緣由:
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,買回本公司之債務協商股份依法應於買回之日起
六個月內向經濟部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,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4年08月07日
為本次庫藏股股份減資基準日,並依法定程序向經濟部提出資本變更登記申請
,經核准後辦理股票註銷。
3.減資金額:20,650,000元
4.消除股份:2,065,000股
5.減資比率:1.15%
6.減資後股本:1,779,350,180元
7.預定股東會日期:不適用。
8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
(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、A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):不適用。
9.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%者,
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。
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晟銘電子-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減資事宜-07371544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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